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

-张茜

15807933733
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文章详情

公司合并协议合并形式

添加时间:2017年9月6日 来源: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  http://www.zsgsflls.cn/
  公司合并协议合并形式
  企业合并,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。
  采取吸收合并的,接纳方办理变更登记,加入方办理注销登记。
  采取新设合并的,合并各方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;合并各方解散,办理注销登记。

联系电话:15807933733

全国服务热线

15807933733

律师手机站

网站管理 Copyright ©2018-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