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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重组案例(4)

添加时间:2017年12月6日 来源: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  http://www.zsgsflls.cn/
  根据《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(集团)董事会关于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程序的公告》,3月19日为公司接受《股东声明》的截止日。截止3月19日24时,公司共收到股东就本次重组发来的信件、传真、电报共67件,具体情况如下:32名股东(代表股份79862股)被视为同意回购的股东,公司将按公平价值回购其股份,并予注销;7名股东(代表32000股)提交了《股东声明》,但其意思表达方式不明确,被视为不参加公司本次重组,公司将按公平价值回购其股份,并予注销;公司收到的《股东声明》中有15份缺少证明股东身份的重要必备文件,被视为未曾提交,将被视为以默示的方式同意参加重组,将其所持50%股份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。除上述股东外,其余股东均以默示的方式进行了意思表示。以上结果为公司董事会的统计结果,公司将请律师审查及公证机关予以公证。
  2001年03月18日公司公布2000年年报根据年报,公司200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为:每股收益(摊薄)-0.2381元;每股净资产-6.7557元;审计意见类型为:拒绝表示意见。
  2001年0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决定:郑百文已经出现连续3年的亏损状况,实行pt,并根据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《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中止上市实施办法》,决定从本月26日起暂停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。这是第一只按此法规暂停上市的股票。
  四、重组方案各方的目的
  就个案来说,郑百文的重组案例虽然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存在很多漏洞和问题,但其无疑是的一种趋利的市场行为,对于涉及的各方来说,必定有其各自的利益所在。
  1、对信达而言,重组使它有望收回6亿元债权,其中包括从三联集团收回3亿元资金,从郑州市政府得到对3亿元债权的有效担保。
  2、对三联集团来说,成功借壳上市,轻取大股东地位,并廉价取得其他大股东难以得到的约5000万流通股,还频繁在各大媒体露脸,网上有人说“据某种算法”,广告效益达“上亿元人民币以上”。
  3、对地方政府来说,可避免面对所辖企业破产、开中国上市公司破产之先之窘境;对股东来说,股票缩水一半总比企业破产而导致颗粒无收强得多,从这一层面上讲,重组绝对强于破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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